- 外国登记船舶可以依据光船租赁合同(光船入港)的条款,从 PISR 获得平行或双重登记,作为第二船籍登记。为此,第一船籍登记国必须签发书面同意。提交光船租赁合同的认证副本以及第一船籍登记国的书面同意书后,PISR 将签发登记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,最长有效期为两年。
- 同样地,在 PISR 登记的船舶可以依据光船租赁合同(光船出港),在另一国的登记处进行平行登记。为此,申请人应提交一份包含光船租赁方详细信息的申请。在登记有效期内,必须向帕劳国际船舶登记处支付所有适用的年度税费。其所有权、任何抵押权、留置权或财产留置权应在 PISR 进行记录。